县级行政区划的下一级。
在中国行政区划体系中,乡镇是县级行政区划的下一级。乡镇一般由若干个行政村组成,是乡村地区最基层的行政单位。在行政级别上,乡镇处于县和村两级之间,是县级行政区划中的基层单位之一。乡镇的主要职责包括实施国家和地方政府的各项工作,推进经济与社会发展,维护社会管理治安,保护生态环境等工作。
乡镇是农村居民自治的组织形式之一,在发挥村级自治制度的同时,也负责调动群众积极性,促进农村经济的发展。
目前,济南市共辖12个县级行政区,包括10个市辖区、2个县,分别是市中区、历下区、槐荫区、天桥区、历城区、长清区、章丘区、济阳区、莱芜区、钢城区、平阴县、商河县的行政级别是一样的。
最新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