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永久。
济南墓地的使用年限是陵园建设时征地的时限,一般为50年或70年,例如:山东福寿园是70年,满70年后类似我们住的房子需要交纳土地出让金继续使用(这部分费用是陵园承担),如此循环。《公墓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管理费每20年为一个缴费周期,前20年的管理费含在第一次的购墓款中,满20年后交纳的管理费=墓价*5%(国家规定不超过10%,大部分墓地规定5%到10%)
一次性费用。
在公墓内安葬骨灰,当事人应当与公墓主办单位签订骨灰安葬协议,并一次性交纳有关费用。缴费期按年计算,最长不超过20年,期满仍需保留墓穴、骨灰存放格位、骨灰塔塔位的,应当在期满前六个月内办理继续使用手续;逾期不办理的,按无主墓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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