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限号行驶具体事项如下:
一、时间:2022年1月30日至2月20日。
二、区域:济南市域范围内所有道路(高速公路除外)。
三、车型:所有国四及以下排放标准的中重型货车禁止上道路行驶(新能源及氢能货运车辆除外)。
四、济南市行政区域范围内停止国二及以下排放标准的非道路移动机械作业(民生保障、应急抢险、城市运行保障、执法执勤等非道路移动机械除外)。
每周工作日,济南限行要求按照2020年12月9日发布的《济南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关于城市快速路、经十路、旅游路交通高峰期限制部分车辆通行的通告》实施。
通告内容如下:
一、交通高峰期禁止轻型、微型货车以及悬挂外地号牌的机动车进入城市快速路、经十路(邢村立交至济南西立交)、旅游路(港西路至舜耕路)通行。
二、“外地号牌”是指非“鲁A、鲁S”的机动车号牌。
三、工作日交通高峰期是指工作日7时至9时、17时至19时。
四、“城市快速路”是指北园高架路、工业北高架路、二环东高架路(含老虎山隧道)、二环南高架路(含石房峪隧道、老虎洞山隧道、浆水泉隧道、龙鼎隧道、港沟隧道)、二环西高架、顺河高架及南延工程(含玉函路隧道、望岳路道)等高架道路。
五、悬挂新能源号牌的机动车,轻型多用途货车(皮卡车)以及执行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应急救援货车不受上述措施限制。
六、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备注:悬挂新能源号牌的机动车,轻型多用途货车(皮卡车)以及执行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应急救援货车不受上述措施限制。
济南周末(节假日)以下车辆不限行:
轻型、微型货车以及悬挂外地号牌的机动车。“外地号牌”是指非“鲁A、鲁S”的机动车号牌。
济南2020年12月9日起实施的《济南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关于城市快速路、经十路、旅游路交通高峰期限制部分车辆通行的通告》只在工作日7时至9时、17时至19时限行,其余时间不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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