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国家建设的人防工程,只作出租不能用于贩卖。一般租用人防车位只能使用二十年。如果到期可以继续租用。
2、合同中规定了使用年限,到期后物业收回车位再进行出租。
3、法理上讲是没有任何问题的,如果不发生战争或者国家无征用需求的,可以继续使用。
4、部分法院认为任何单位和个人无权出售和转让。人防工程的产权和使用权包括了人防车位。这样会损害国家和买受人的利益。签订的合同协议也是无效的。
5、所以租用这种人防车位可能会不受法律保护的风险。这也是人防车位二十年后争端问题。
人防车库到期换物业的,合同到期之后,如果物业公司能够和人防办续签合同,那么物业公司就可以和业主续签合同,如果物业公司不能和人防办续签合同,那么业主作为次承租人,租赁合同也只能到期结束。
应建人防面积=高层建筑的基层面积,按100%计算(不管有、无地下室)+
楼层为1层—3层的如果地下室埋深不到3米或无地下室的,按基层面积的15%计算;
如埋深超过3米的按基层面积的100%计算+
楼层为4-6层的如果地下室埋深不到3米或无地下室的,按基层面积的35%计算;
如埋深超过3米的按基层面积的100%计算
最新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