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赞成的,环境是第一位的,几千年习俗特殊时期就变成陋习了,有的人说少放?怎么才能少放?您给支个招。面对国人自觉性的问题只能一刀切!难不成派城管每家每户盯着?规定好几头的多大的鞭炮?那些反对一刀切的人请您给支个招吧!既环保又公平的
1994年开始的,1994年,《济南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获通过,并于当年9月1日起正式施行,济南的“十年禁鞭”也就此开启。当时的措施可谓非常严厉。历下区、市中区、槐荫区、天桥区及历城区当时的洪家楼镇、华山镇、王舍人镇、十六里河镇、党家庄镇辖区,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燃放、生产、储存、销售烟花爆竹(包括电子模拟爆竹)。
如果单位违反规定燃放烟花爆竹,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如果是个人违反规定燃放烟花爆竹,处1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最新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