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也算是历史遗留问题了。
当初,刚开始房地产兴起之时,大量的城中村通过无限的加高,获得了一部分本不该属于他们的利益。
但随着国家有关规则规章的不断正规化,这些不该出现的现象却依旧屡见不鲜。
拆除违建,本是无可厚非之时,只要一个规则一个规定,只不过在执行的过程里面,难免会出现偏袒和夹私等现象,这才是对整体拆迁工作最大的障碍。
公平公正公开,坚决的执行该有的规章,合理的赔偿老百姓损失,合理的拆迁补偿到位,这才是解决问题的根本所在。
既然是违建,那就按法律法规来办,不能慷国家之慨!送人情,搞地下交易,小产权当初国家就有明确规定是非农业户口人员禁止买卖的,是不受法律保护,对那些城中村的私搭乱建的村民来说,房产证和土地证认可以外的,一概不承认的,政府职能部门应对那些守法的合理拆迁的村民,应按国家规定给予拆迁补偿,对那些持有违建房屋,应不予任何补偿。
现在提出来的是老城改造,不是拆迁
在电影院,老汽车站,黄河商场南门一片的改造工程已经开展好久卓有成效了
老城的村庄里边也都铺上了水泥路
没有大规模的整体搬迁,估计再有两三年,老城改造就大功告成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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