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济南申请开民宿应当具备的基本条件(8条)。
1.民宿的选址应符合本辖区城乡建设、土地利用、旅游发展、生态环保和山体保护相关规划及要求;2.房屋建筑风貌应与当地的人文资源、村庄环境景观相协调,结构安全牢固;3.新建、改建、扩建或既有建筑物用作民宿的应当符合房屋建筑安全相关规定和有关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依法设计与施工,并验收合格;4.有合法的土地使用权或房屋所有权;5.具有必要的污染治理和安全防护等基础配套设施,并达到环保要求;6.道路通达条件较好,建筑无地质灾害和其它影响公共安全的隐患;7.邻里关系和谐,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和村规民约,无影响社会稳定因素存在;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
民宿出现后,因其个性,人性,温暖,且有地域文化特色的融入受到游客的欢迎。从较早的台湾到引入中国大陆以来,出现遍地开花之势头,济南目前有几个比较知名,且品质不错的民宿,但是总而言之与真正的民宿尚有距离,我们更多的是一种特色酒店的这么一个概念。济南决定上300个民宿,一方面,会产生相当明显的规模的效应,让民宿一跃成为住宿、住宿度假、酒店业界这么一个非常受瞩目的一种业态,通过这种业态的壮大,也会培育更多的更多的消费群体,这是好事儿;但另一方面。数量的暴增,也势必带来竞争的差距,很多的民宿经营业户,就需要问一问,到底能不能赚钱,能不能生存?毕竟,这是一个市场经营主体要考虑的事情,而不是简单划定一个数字儿,让市场去执行。就我个人的感觉来说,这300个这个数字需要较长的周期来完成,若一味的追求速度,一拥而上,那么可能会导致很快的死去,总之,很多东西还是需要市场调查和论证的。另外300个民宿,还应注意高低中这种差别,形成分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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