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今年起至2020年,按照每月每平方米0.2-0.4元的标准,对接管老旧小区的骨干物业企业给予专项补助,具体补助标准由各地政府据实核定。物业接管老旧小区后,市、县政府按照《山东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制定老旧小区物业收费标准。
在经营激励方面,相关物业企业可获得其管理区域内(不含市政道路和政府投资的公共设施)的广告发布权、便民服务亭设置和经营权、停车收费权、快件智能存储柜(物流自提设施)场地租赁收费权等权力,以弥补物业收费不足。此外,对于累计接管老旧小区建筑面积10万平方米以上的骨干物业企业,还将给予一定资金扶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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