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选市司法局。理由三点:
第一,编制有优势。市司法局是公务员,城区纪委是事业编。在公务员和事业编之间选择,公务员有天然的优势,同级毫无疑问选公务员;如果事业编单位层级更高,视情况而定,对自己能力和实力有信心,一般也建议选公务员,反之才考虑事业编。题主说的情况刚好相反,公务员单位反而级别更高,事业编低,已经不需要考虑,必须公务员。
第二,平台有优势。市司法局是正处级单位,在正处级机构要提拔一个正科是很容易的事情,处级在望。职级并行后,不提拔副处以上实职,到退休后保守也能解决四级调研员。这是市直机关的优势所在。反观区纪委,其纪委书记虽然由区委常委兼任,比其他非常委单位有晋升优势,实际上单位还是正科级设置,别说解决正科,就是提拔一个副科实职都有一定难度,更遑论处级。因此在个人晋升空间上,因为平台上的差距,城区机构和市直机关其实无法相提并论。
第三,工资有优势。市司法局公务员作为政法机构人员,可以享受1200元每月的政法专项补贴,而此外还有车补、年终十三薪、年终考核绩效等独立性待遇,这些都是城区纪委事业编没有的。以小公所在的西部三线城市为例,市司法局普通公务员的工资相当于其他单位正科的待遇,一年工资、绩效加公积金等合计算起来,有11-12万,而城区事业编最多七八万,两者待遇保守差40%以上。如果是发达地区的公务员和事业编,差距应该会更大。
综合工资待遇、发展前景和晋升等方面因素考虑,选市司法局公务员肯定是上策。
实行派驻机构统一管理以来,实现了纪检监察机构组织的延伸,较好地发挥了监督作用。但从目前各派驻机构开展工作的情况来看,工作方法不够完善,监督效果不够理想,作用发挥不够明显,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较多。
确保派驻机构有效履行职责,提高监督质量和效果,促进驻在单位和部门各项工作落实,必须增强派驻意识,明确岗位职责,注重工作方法,健全工作机制,妥善处理各种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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